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大数据中心维保项目报名公告

2024-03-29 11:47:14招标办公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大数据中心维保项目报名公告

2.预算金额:48万元

3.服务期:一年

4.总体要求

为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大数据中心的正常运行需要,保障大数据中心相关配套设备、服务、网络、应用运行正常,保证医院各院区及科室基于医院大数据中心的医疗、运营、科研等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各项业务流程正常运行,需采购医院医疗大数据中心维保服务。

二、具体要求

(一)维保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大数据中心相关的数据库、服务器、中间件、应用服务、服务器端及工作站端软件等内容,具体清单如下:

1.临床数据中心CDR

2.运营数据中心ODR

3.科研数据中心RDR

4.大数据搜索引擎

5.主数据管理MDM

6.患者主索引EMPI

7.信息集成平台

8.患者360

9.质控管理系统

10.运营管理软件

11.数据可视化大屏

12.运营管理APP

13.临床科研单病种

14.单点登录系统

15.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软件

(二)维保期限一年,起始期限以我院通知为准。

(三)服务方式:

提供本地驻场及线上支持维护团队。

(四)维护时间:

 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如电话支持无法排除故障,则需在2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维护。

(五)常驻维护:

我院法定工作日内向院派驻常驻现场的维护人员,并确保维护人员到达现场,在接到我院系统故障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4小时内修复(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六)维护内容:

1.系统日常维护:

包括检查系统运行状况、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与用户沟通交流、收集用户需求,处理各种软件系统故障,按实施计划安装软件、培训用户、更新软件、系统升级等。

2.医院评级及相关指标:

协助配合涉及到乙方前期合同内产品的医院国考、电子病历评级、互联互通评级、智慧服务评级、等保测评等评级工作的数据指标提取、应用功能保障工作,确保相关数据指标准确,应用服务功能正常稳定运行。

3.业务和需求沟通工作:

每年安排不少于两次,征集意见对系统流程和程序进行升级匹配变更。

4.定期巡检:

按每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以及重要节假日、重大事件前进行定期巡检并提供巡检报告,对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给出解决方案并进行处理并反馈甲方,不能及时处理的需提出解决方案。

5.软件功能完善及扩展性维护包括:

在甲方使用上述软件及各模块中出现的程序错误、缺陷或功能不足而需对软件进行修改、完善性开发、调试及实施;

根据甲方业务应用调整需要、医保政策及医政和行业管理调整需要,需对上述软件及各模块功能进行完善、扩展,为此而进行的软件开发、调试及实施;

6.技术培训:

在软件维护过程中,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7.对甲方提出的各项软件改进和完善意见,乙方对双方通过沟通而确定的任务完成时间进度表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按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软件开发性维护工作。

8.乙方根据甲方软件的使用情况,为甲方进行免费的软件升级服务。

9.如甲方实施其他系统软件涉及本系统的,需进行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数据字典和接口服务,双方协商是否到现场支持。

10.服务商不得在维护服务中获取非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服务商不得将甲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采集与维保工作无关的信息。

11.在重大时间节点上,如重大政治节点期间、医院重大公关活动、网络安全重保时期等,甲方提前与乙方沟通,安排人员进行线上或线下值守,确保24小时快速响应,确保系统运行平稳,保障网络安全。

三、商务与服务要求

)乙方必须指定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并熟悉甲方软件应用环境的服务专员负责甲方维护工作。如乙方更换服务专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新服务专员有能力承担甲方维护工作。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应及时处理,并将结果及工作进程通知甲方相关人员。

)乙方将配备专业人员随时待命,并提供节假日、重大事件、关键政治会议、公关关键时期等事件期间的维护人员的联系电话,安排人员值守重点保障业务稳定和网络安全,各节假日及重要事件期间需及时响应。特殊情况及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

)乙方将对甲方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以解答甲方提出的有关应用软件及相关系统方面的疑问。

)若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的现场支持服务工作不满意,可进行投诉,经乙方确认后,乙方将作出相应处理并将结果告知甲方。

)乙方维护工作完成,如果问题在事后再次出现,(存在部分问题不能及时发现),乙方工程师需及时到现场维护,且不算为另一次维护。

四、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待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六、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时需在资料上留下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七、报名要求

1、报名邮箱 qyyzbb@163.com ,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挂网时间+公司名称,邮件正文留下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2、咨询电话:0771-2186429

3、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4月1日

八、说明: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